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美国制定杀虫剂多杀菌素限量最终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5-31 14:41  浏览:487  原文:
核心提示:2007年4月24日,美国宣布制定了杀虫剂多杀菌素限量最终法规。 本法规对以下作物内/表的一种刺糖多胞菌(Saccharopolyspora spinosad(发酵产品多杀菌素(Spinosad)规定了残留限量:蛇麻草干球果:22 ppm;苋属植物秣草:10 ppm; 牛肉:2.0 ppm; 绵羊肉:2.0 ppm; 山羊肉:

    2007年4月24日,美国宣布制定了杀虫剂多杀菌素限量最终法规。

 本法规对以下作物内/表的一种刺糖多胞菌(Saccharopolyspora spinosad(发酵产品—多杀菌素(Spinosad)规定了残留限量:蛇麻草干球果:22 ppm;苋属植物秣草:10 ppm; 牛肉:2.0 ppm; 绵羊肉:2.0 ppm; 山羊肉:2.0 ppm; 马肉:2.0 ppm; 家禽肉:0.10 ppm; 牛脂肪:50 ppm;绵羊脂肪:50 ppm; 山羊脂肪:50 ppm;马脂肪:50 ppm; 家禽脂肪:1.3 ppm; 奶:7.0 ppm;奶油:85 ppm;蛋:0.30 ppm; 除肝脏外的牛肉副产品:5.0 ppm; 除肝脏外的绵羊肉副产品:5.0 ppm; 除肝脏外的山羊肉副产品:5.0 ppm; 除肝脏外的马肉副产品:5.0 ppm; 家禽肉副产品:限量由0.03 ppm提高到0.10 ppm; 牛肝:10 ppm;绵羊肝:10 ppm;山羊肝:10 ppm;马肝:10 ppm。

 相关文件:联邦记事: 2007年3月21日[第72册,第54号],通知,第13168-13174页;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March/Day-21/p4760.htm.

 本法规已于2007年3月21日生效。有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07年5月21日或之前提交,并注明文档号:EPA-HQ-OPP-2006-0579。

 

日期:2007-05-31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