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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4-30 09:27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492  原文:
    记者从卫生部获悉我国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起草阶段。
  
    参与起草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杨明亮介绍说,我国的食品卫生法有责令召回出售食品的条款。他透露即将出台的办法中规定被召回的食品主要分为三类,一类召回是不安全可能造成较严重健康损害或死亡的食品;二类召回是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健康损害可能性较小的食品;三类召回是指不会造成健康损害但不适合消费的食品生产标识不正确的食品。
日期:2007-04-30
 
 标签: 食品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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