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知我驻日使馆经商处,称从即日起对我出口日本的葱及其简单加工品实施虫酰肼命令检查。
日方做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据称是本月5、6两日,日本神户检疫所分别从我山东出口的生鲜青葱中检出虫酰肼,检出值为0.03ppm和0.05ppm,超过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规定的0.01ppm的“一律标准”。
葱分很多种类,比如大葱、青葱、香葱等。我出口日本以大葱为主,青葱、香葱等只占很少部分,大葱至今没有被查出任何农药残留超标。
此次,日方称,在其进口食品分类编码中,只有葱一项,没有进行细分,因此,虽然只查出青葱农残超标,但对所有葱都采取命令检查措施。日方还宣称,他们认为青葱和大葱的栽培方法都是相同的,所以也可以对所有的葱采取措施。
我国产葱实施命令检查后,将面临产品信誉受损,进出口商经营意欲降低、检验仓储成本升高、滞港时间由原先的2天延长到7-8天、销售期由10天缩短为3-5天,生葱损失加大,对出口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已有日本超市表示,因为新鲜度降低,销售时间缩短,所以将不再销售中国产大葱。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2005我出口日本生鲜葱5557批、78205吨,干燥葱870批、1979吨。货值共约5000万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