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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公约》禁限清单上的农药有毒化学品已达41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4-11-19 00:00  浏览:1861  原文:

《鹿特丹公约》缔约国在日内瓦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决定将14种农药和化学品列入《鹿特丹公约》适用预先知情同意程序产品清单。这样,《鹿特丹公约》禁限清单上的农药有毒化学品总计增加到41种。

新列入的农药及农药制剂包括乐杀螨、毒杀芬、二氯乙烯、环氧乙烷、久效磷(所有剂型)、二硝基邻甲酚(DNOC)及其各种盐类、含有浓度等于或高于7%的苯菌灵、浓度等于或高于10%的虫螨威和浓度等于或高于15%的福美双的混合粉剂和所有剂型的对硫磷。

目前,全球市场大约有7万种化学品,每年还有1500个新产品问世。每年大约有100万至500万农药中毒事件发生,有几千农民因此丧生,事件大多发生在安全标准不健全或根本没有安全标准的发展中国家,尽管这些国家只占消费全球农药产量的25%,但却占事故死亡的99%。中毒者绝大多数发生在向庄稼或果园喷散农药的过程中,也有儿童在运送农药处理过的物品时受到伤害。而发达国家对农药使用禁限严格,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均穿防护衣或使用防护设备。因此《鹿特丹公约》建立的国际约束系统可以起到帮助进口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警惕危险物质的作用。



食品安全网
日期:2004-11-19
 
 行业: 食品检测
 标签: 农药 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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