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食品饲料企业注册”、“进口食品预先通报”过渡性最终法规,FDA宣布完成了第三个反恐法下的最终法规—可疑食品行政扣留法规。该法规授权FDA在有可靠证据或资料显示某批食品可能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或死亡威胁时,有权下令扣留该批食品。
按照此最终法规,FDA将按照检验、检查或调查结果所显示的证据来扣留食品,同时启动法律程序以查封或彻底将扣留食品从商业流通中去除,或在FDA专家判定下认为扣留食品是安全的,则解除行政扣留。法规还详细规定了扣留和上诉程序。本法规一经发布立即生效.
按照FDA的观点,此项法规将为确保美国食品安全提供进一步的保障。但对我国输美食品企业来说,在向美国出口食品时可能又会多遇一道障碍。
FDA可疑食品行政扣留法规可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98fr/02n-0275-nfr0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