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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要警惕贸易壁垒新花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4-03-04 00:00  浏览:743  原文:
种植的农产品要交专利费,小龙虾出口与“生物反恐”挂上了钩,每一瓶出口蜂蜜必须注明准确的产地,出口冰箱要进行废品回收……入世在给我们带来更多贸易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层出不穷的贸易壁垒新花样。作为出口大省,江苏出口企业几次匪夷所思的遭遇或许能给省内企业提个醒。
  省外经贸厅WTO中心有关专家介绍说,入世后,贸易自由化是个大趋势,但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国的产业、解决工人的就业或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在关税壁垒被打破,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失灵的情况下,不断“推陈出新”,“发明”新招,抑制别国出口。

  据介绍,目前我省出口企业遭遇的贸易壁垒可谓名目繁多。

  一是“环保壁垒”。去年2月,欧盟发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两项强制性技术法规,规定从今年开始,10大类电子电气设备145种产品中,凡是含有铅、汞、镉等六种有害物质的,必须由出口企业支付欧盟有害物质回收费用。这些产品包括大型家电如冰箱、微波炉、空调,小型家电如吸尘器、缝纫机等,几乎涵盖了我省所有的出口电子电气产品。由于欧洲劳动力成本高,由企业负责回收后,将增加40%的成本。

  二是“物种壁垒”。根据日本新通过的《种苗修正案》规定,凡未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农产品的,个人侵权者处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业侵权时可最高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据悉,这一修正案将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记者采访江苏检验检疫局和省农林厅获悉,我省蔬菜年出口规模为十四五万吨,主要品种有牛蒡、莲藕、西兰花、荷兰豆、豌豆、小菘菜等,而日本是主要市场之一。我省出口蔬菜中不乏从日本等国外引进的种子,因此对日本的“物种壁垒”不能掉以轻心。

  三是“原产地壁垒”。不久前,日本有关方面宣布,对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能够进行“身份”管理的进口优良农副产品授予专门的认证标志。如果靠弄虚作假取得证书或不履行义务,将被处最高1亿日元罚款。这种农副产品的“身份证”,要标明生产者、产地、收获和上市日期,还有使用的农药、化肥名称、数量和时间等。

  四是“反恐怖壁垒”。不久前,美国官方就以反生物恐怖为由,要求世界各国出口美国的食品、饲料出口商必须到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登记注册,否则就进不了美国市场,而且每出口一笔货物都要提前进行通报。无独有偶,美国有关企业不久前对我省一家生产渔具的企业也发出了“反恐信息”,派来专门人员到现场企业管理下达“指令”,除了对生产有严格规定外,员工上班有没有识别证、装货的汽车驾驶员有没有专人看管、甚至工厂的围墙如何等都有明确要求。如果最终达不到要求将撤消订单。

  有关人士建议,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增加,遭遇贸易壁垒必将越来越多,而且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贸易障碍,作为企业首先应该关注并了解这些壁垒的具体内容,尽量适应国际标准,按照进口国具体规定组织生产,以规避贸易风险。政府部门则应该把有关信息及时向企业传递,防患于未然。本报记者邵生余 陆峰(新华日报)

  来源:扬子晚报

日期:2004-03-04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出口 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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